冉冉秋序,肃肃霜露。蓄我旨酒,召我亲故。鸟欢同林,水欢同源。

矧我同乡,胡能弗敦。耀灵西藏,明灯在室。更长夜良,可以继日。

园有艺菊,庭有树兰。秋芳是悦,春荣曷观。高陵可升,海水可测。

出门异路,安知南北。生年几何,去者日多。子不我乐,听我短歌。

作者
    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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