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翼而飞无胫走,辰发幽都巳南斗。一丸红蜡半通函,喧杀青童与白叟。
珊瑚未尽铁网愁,霜蹄暂蹶麒麟吼。了知妍丑任瞳人,未必枭卢真好手。
柳浪千顷雪粘天,月下洼尊花下臼。隔年兄弟校眉髭,面上浮纹添八九。
南郭种蔬西郭田,山前著屐山后酒。少年爱惜等佛名,今日公然破敝帚。
幽窗日上簟纹红,绝胜朝参与卯酉。颠毛那许更乌纱,花鸟云烟共白首。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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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