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膺豪健如霜鹘,空拳误挂田犬牙。
果输司空城旦作,付与步兵厨人家。
野马横郊作凝水,牵牛引竹上寒花。
无酒醉公不甚惜,诵公五字使人嗟。
果输司空城旦作,付与步兵厨人家。
野马横郊作凝水,牵牛引竹上寒花。
无酒醉公不甚惜,诵公五字使人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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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公元1045年-公元1105年),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