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月晓花啼,柳冷莺梦怯。石枕刻相思,秾香散幽帖。

清思如静水,红从笑颊起。背灯换溽衣,倩郎收珰珥。

别泪浸兰被,恩爱等蝉翅。银箸拨香灰,写作天长字。

塔灯绕层橑,红阑对大道。昔时合欢场,今见高冢草。

枫根闻鬼语,乡音带淮楚。淰淰女鬼神,吹作何山雨。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