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龙门称千里,天下风流属袁氏。以兹仙郎复檀名,依然弹冠粉署里。
我见行馆沙市傍,市上桃花照春浪。章华绕路幽兰笑,巫峡趋门玉练长。
主人经年忽回首,父老相赠一卮酒。游今争勒羊公碑,商妇共挽遗爱柳。
龙洲江上一片石,髣髴留君向君揖。甲帐开时云不流,锦帆过处香犹袭。
傲然一舸下江浦,直到浔阳九折处。湘娥绿粉扫晴烟,小孤云鬟逗秋雨。
三湘九江昔所悲,长沙曾此别东篱。我今与子忝同谱,别意悠悠谁与吐。
君不见四世五公声名极,青眼望君君努力。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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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