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子去家日,南风始吹衣。
今来晶水几,蝇蚊已群飞。
思子兼昼夜,何啻如渴饥。
喜闻远客至,手自排荆扉。
客送书一纸,翰墨子所挥。
上言山居恶,梦寐接庭闱。
次言服畎亩,禾黍膴已肥。
其余叶文字,颇测幽与微。
题诗在纸尾,语老意不非。
我喜何所似,大似客得归。
我与子事亲,未饱藿与薇。
常苦去左右,辛勤治鞍鞿。
子行何时反,我眼日已晞。
应须毕秋刈,相见慰依依。
作者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