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容豺虎漏谗人,又遣花封食贫。
渐老可无诗过日,连年唯有闷偿春。
奔波尘土非吾事,流浪江湖合此身。
且信浊醪存妙理,一杯万虑付洪钧。
渐老可无诗过日,连年唯有闷偿春。
奔波尘土非吾事,流浪江湖合此身。
且信浊醪存妙理,一杯万虑付洪钧。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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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至,字几圣,钱塘(今杭州)人。乾兴元年(1022年)生。庆历五年(1045年),乡试第一,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皇佑二年(1050年)-皇祐三年(1051年)充泗州司理参军,至和二年(1055年)任浦江令、东阳、元城令。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以疾卒于官,年五十五。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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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
甲寅二月罢户部勾院移群牧判官待次数月乙卯春复自请罢群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