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起茅店,晨路渐熹微。

东北朝天子,周驰望帝畿。

只身走古道,何必云锦飞。

朔风吹栗冽,霰粒洒征衣。

两耳兜入帽,两腮削故肥。

足冰拳镫蹩,手皲垂鞭挥。

南楚寒暄半,六花满亦稀。

前后难遮顾,仆夫徒歔欷。

急求旅店火,冷战念天威。

晨兴复登路,重山白霏霏。

面目加黧黑,须髯戟旂旂。

苦极还自慰,历险忘其埼。

指日拜天阙,天香可袖归。

十年奔故里,未息汉阴机。

作者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