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太守如狼虎,猎取膏粱以啖之。
作者
    南唐时人。少负词学。晚为吉州永新尉,拙于政事,有贪名。太守行邑时察之,仍不悟,反作诗以讽太守。后为民所诉,乃按以法。事迹见《诗话总龟》卷三七引《江南野录》。《全唐诗》存诗2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