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碌复碌碌,浮生如转毂。帝宏匝地罗,人窘弥天狱。
堕地三十载,强半是颦䠞。算喜无十星,量愁有千斛。
十五岁以前,师傅苦拘束。朝愁日上舂,暮愁书难读。
十五岁以后,龟手事场屋。儒中卞去头,宦网又缠足。
千眄得一官,万眄得微禄。谁知徼五斗,妻子转枵腹。
颜色低上官,肝肠枯案牍。举止动得过,憎恚若相触。
月不十回圆,酒无三朝熟。来者不可知,去者不可赎。
欲留色枯槁,欲归心彳亍。一病觉昨非,万仞遂黄鹄。
勿以径寸荣,易兹寻丈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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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