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东山向一年,归来才及种春田。
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然。
优娄比丘经论学,伛偻丈人乡里贤。
披衣倒屣且相见,相欢语笑衡门前。

作者
    王维(701年-761年,一说699年—761年),汉族,唐朝河东蒲州(今山西省运城市)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字摩诘,号摩诘居士,世称“王右丞”,因笃信佛教,有“诗佛”之称。今存诗400余首,重要诗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受禅宗影响很大,精通佛学,精通诗、书、画、音乐等,与孟浩然合称“王孟”。苏轼评价其:“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简介

    译文
    没到东已经将近一年,归来正好赶上耕种春田。
    涤尘草色绿可染衣,水边桃花红艳如火将燃。
    从事经论学的有道高僧,年老伛偻了的超逸乡贤。
    披衣倒屣出来和我相见,开怀谈笑站在柴门之前。

    注释
    ⑴别业:别墅。晋石崇《思归引序》:“晚节更乐放逸,笃好林薮,遂肥遁于河阳别业。”
    ⑵东山:指辋川别业所在的蓝田山。
    ⑶春田:春季的田地。《宋书·周朗传》:“春田三顷,秋园五畦。”
    ⑷堪:可以,能够。
    ⑸欲:一作“亦”。然:同“燃”。
    ⑹优娄:释迦牟尼的弟子。比丘:亦作“比邱”。佛教语。梵语的译音。意译“乞士”,以上从诸佛乞法,下就俗人乞食得名,为佛教出家“五众”之一。指已受具足戒的男性,俗称和尚。经论:佛教指三藏中的经藏与论藏。《梁书·谢举传》:“为晋陵郡时,常与义僧递讲经论。”
    ⑺伛(yǔ)偻(lǚ)丈人:《庄子》外篇·卷七上《达生》:“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痀偻者承蜩,犹掇之也。仲尼曰:‘子巧乎?有道邪?’曰:‘我有道也。五六累丸,二而不坠,则失者锱铢;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累五而不坠,犹掇之也。吾处身也若厥株拘,吾执臂也若槁木之枝,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何为而不得!’孔子顾谓弟子曰:‘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其痀偻丈人之谓乎!’”伛偻:特指脊梁弯曲,驼背。丈人:古时对老人的尊称。
    ⑻披衣:将衣服披在身上而臂不入袖。三国魏曹丕杂诗》之一:“展转不能寐,披衣起彷徨。”倒屣(xǐ):急于出迎,把鞋倒穿。《三国志》卷二十一《魏志·王粲传》:“献帝西迁,粲徙长安,左中郎将蔡邕见而奇之。时邕才学显著,贵重朝廷,常车骑填巷,宾客盈坐。闻粲在门,倒屣迎之。粲至,年既幼弱,容状短小,一坐尽惊。邕曰:‘此王公孙也,有异才,吾不如也。’”后因以形容热情迎客。
    ⑼语笑:谈笑。《南史·袁粲传》:“郡南一家颇有竹石,粲率尔步往,亦不通主人,直造所,啸咏自得。主人出,语笑款然。”衡门:横木为门。指简陋的房屋。《诗经·陈·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汉毛氏传:“衡门,横木为门,言浅陋也。栖迟,游息也。”

译文

      此当作于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李林甫当政时。天宝三载(744年)后王维买下宋之问位于辋川山谷(今陕西蓝田县西南10余公里处)的辋川山庄,并在其基础上营建园林别墅,作为他母亲奉佛修行的隐居之地。根据传世的《辋川集》中王维和他的好友裴迪所赋诗句,对照后人所摹的《辋川图》,可以推测辋川别业的大致结构。辋川有胜景二十处,王维和裴迪逐处作诗,编为《辋川集》,《辋川别业》是其中的一首。

     

    内容点评

     

      《辋川别业》是一首写景言情的七律,写王维在辋川隐居时期的田园生活。此诗先写作者未到辋川将近一年,回来时正好赶上春耕的农忙季节。沿途所见中浓绿的草色,足可染物;水上火红的桃花像是要燃烧起来,十分迷人。作者与乡间的人们相处无间,无论是僧人还是隐居乡里的老人,一听说作者回来了,都披衣倒屣赶来相见,开怀畅谈柴门之前。这与陶渊明的“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一样,表现了乡里间淳朴亲密的人际关系,与“人情翻覆似波澜”的官场形成鲜明的对比,表现了作者对乡间田园生活的喜爱。

      前四句诗中作者运用了夸张的设色法。春播的季节,山野之中最惹人注意的就是春草与桃。春草是怎样的,桃是怎样的,人们大都有亲身感受。所以,要处理得使人如身临其境,是不大容易的。但王维自有见地,他使用了“堪染”来突出一个“绿”字,用“欲然”来突出一个“红”字,这就是画家的眼光、家的用色法。把红与绿给予高度的强调——红得似乎要燃烧起来;绿得好似可以用作染料。于是盎然的春意,便通过红绿二色的突出与夸张而跃然纸上了。

      颔联两句为传世名句,写的是辋川春天的景色。将静态景物,写得具有强烈地动感,使本已很美的绿草、红花,被形容得更加碧绿,更加红艳。这种色彩明艳的画面,反映了诗人“相欢语笑”的喜悦心情,意境优美,清新明快。这两句以夸张的手法写秾丽的春景,与“桃花复含宿绿更带朝烟”(王维《田园乐七首》)有异曲同工之妙。

    格律分析

      从格律上看,此诗有四处拗,其中前两处可以确定有救。全诗后半部分平仄较为混乱,出律颇多。第一处是第三句“中草色绿堪染(仄平仄仄仄平仄)”第五字本应用平声,这里用了仄声,对句“水上桃花红欲燃(仄仄平平平仄平)”第三字变仄为平救。第二处是第六句“伛偻丈人乡里贤(仄仄仄平平仄平)”第三字本应用平声,这里用了仄声,句内第三字变仄为平救。第三处是第七句“披衣倒屣且相见(平平仄仄仄平仄)”第五字本应用平声,这里用了仄声。第四处是第八句“相欢语笑衡门前(平平仄仄平平平)”,首先,第八句与第七句失对;其次,第五字本应用仄声,这里用了平声,三平尾在格律诗中几乎是一种错误句式,但在此诗的特殊情况下,或可理解为是对第七句拗的一种另类补救。此诗还存在“失对”现象。第六句根据第五句平仄情况,格律本应为“平平仄仄仄平平”,但此处却用了粘,是为失对。第八句根据第七句平仄情况,格律本应为“仄仄平平仄仄平”,但此处却用了粘,再次失对。此诗后半部分发生的连续失对,拗而不救,三平尾等现象的集中出现,在格律诗中非常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