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巢兮丹井空,蓬山杳兮烟霞蒙。
陵谷变兮今古,木叶下兮秋风。
飞仙去兮朝太微,黄冠野服兮以游以嬉。
餐霞卧月兮世不我违,与世涤映兮天门可驰。
苍龙嗥兮云漫扉,石泉冽兮山芋肥。
俯仰宇宙兮日月蔽亏,灵秀回薄兮野芳呈姿。
山中之乐兮万化莫移,仙人不来兮隐者曷归。
作者
    康与之字伯可,号顺庵,洛阳人,居滑州(今河南滑县)。生平未详。陶安世序其词,引与之自言:“昔在洛下,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建炎初,高宗驻扬州,与之上《中兴十策》,名振一时。秦桧当国,附桧求进,为桧门下十客之一,监尚书六部门,专应制为歌词。绍兴十七年(1147),擢军器监,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桧死,除名编管钦州。二十八年,移雷州,再移新州牢城,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