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路难行,直言难受。邪径捷足,莠言悦口。直言如矢,闻者畏惮。
如射曲巷,鲜不折干。直路坦坦,不可避难。大夫史鱼,死以尸谏。
汲黯抗言,不冠不见。轮扁之言,桓公是悟。焦不避烹,秦皇霁怒。
猛虎在前,不为我言。虺蛇在后,不为我告。二世自閟,遭害于宫。
虢君怒御,枕块道中。不忍其惮,宁忍其乱。苟畏尔耻,必视尔死。
如药弗溃,其疾必遂。如矢不直,不能贯革。小人恶直,君子是持。
神之听之,终获其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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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