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雪泮冰鳞,江风起罗谷。十年九羁旅,萍海聚骨肉。

白藕雪冻丝,红鱼剖腈腹。主人前置罍,醉语颠相属。

华发不回根,羲规无返毂。只此七尺五,无两三万六。

世儒罟礼乐,为我导君谷。岂惜一徽言,为君筹已熟。

导君以达生,达是君所足。导君以忧生,忧非我所欲。

泽广定生龙,山高岂碍鹄。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