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闭冷云,花月摈无盐。兀坐生泉石,榻风吹水帘。

花斑绣青铜,夜夜吼红奁。微言破尘缕,厉彼昆刀铦。

野梦牵墟落,松寮丽省詹。空潭侣水影,垂竿揖枯髯。

往往抽栗尾,拾鲜弃其腌。当其隽发时,叱盲排马阉。

秀句传活水,死语遭夷歼。骚家心恍惘,玄子口吃钳。

异物乖今直,时味饱软甜。穷怪铸九鼎,等以一毛拈。

尺水昂巨鳞,吐沫聊自噞。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