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清白志,所实甑中尘。
休去无生涯,老来犹苦辛。
一麾了婚嫁,万事蠹精神。
与君尝大言,定作青山邻。
蹭蹬未携手,得无羞故人。
作者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汉族,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文学家、教育家,世称“范文正公”。仁宗时,担任右司谏。景祐五年(1038年),在西夏李元昊的叛乱中,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协助夏竦平定叛乱。庆历三年(1043年)富弼、韩琦等人参与“庆历新政”。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十项改革建议。历时仅一年。后因为遭反对,被贬为地方官,辗转于邓州、杭州、青州,晚年知杭州期间,设立义庄,皇佑四年(1052年)病逝于徐州,谥文正。著有《范文正公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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