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绿无馀地,鲜芳缀满盆。风回香出苑,雨洗碧澄轩。

满壁长林字,盈襟易水痕。客来谈白傅,书去觅青原。

托疾常浇药,无忧亦树萱。幽弦清入润,淡墨远成村。

见酒猩猩态,怜花栩栩魂。阶前三石瓮,座上五方言。

难至穷仙朔,杯行谑赘髡。闻歌半晷静,得采一堂喧。

怒若乘秋鹘,竞如渴水猿。瞑朝时错乱,醉醒客更番。

户小停诗罚,筹多欣酒冤。语深僮仆寐,觞苦教条昏。

入树河垂没,亚枝鸟渐翻。归途传远炬,鸾卫已呵门。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