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多负忧,洁身易招累。
余生本顽疏,何取当年忌。
守官郎署间,恒若临高坠。
分过每自惊,名微久知愧。
中岁反故丘,三载甘斥弃。
秉操苟不坚,出处成二致。
复此还京邑,长路果颠踬。
赫赫明圣朝,贤俊骈足次。
悬爵待天庭,但非通时器。
人言敢谁尤,默默伤夙志。
作者
    高叔嗣(1501~1537)明代官员,诗人。字子业,号苏门山人,祥符(今河南开封)人。生于明孝宗弘治十四年,卒于世宗嘉靖十六年,年三十七岁。少时,受知于李梦阳。与兄仲嗣并有才名。16岁所作《申情赋》数万言,见者无不惊叹。年十八,举于乡。嘉靖二年(1523)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吏部,与三原马理、武城王道同署,以文艺相磨切。历稽勋郎中,出为山西左参政,断疑狱十二事,人称为神。后迁湖广按察使,卒于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