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官今七暑,渐与农务亲。随宜谙土性,言话群野人。
时或溯微风,行歌响空榛。先民邈何扳,慨焉伤我神。
慨伤遹谁知,所有三二宾。文论日往来,烱烱高义申。
炎雨回众壑,凉飙起脩畛。兀然林木下,日人忘归轮。
玄蝉夕益聒,去鸟一何频。野行畏多露,无使侵衣巾。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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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