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一花开,十步一花飞。不知谁中子,郁郁吐清姿。

恬淡僧标格,潇洒士威仪。手提白玉尘,身披浅色衣。

徒步入闾门,挥羽上阶墀。僮仆尽魁伟,一一晢而肥。

或言是山人,或言星相师。或云乡里子,闻声始觉非。

通刺无姓名,短纸摺不齐。一揖径登床,草草寒喧而。

执手不问病,捧腹但言饥。设黍呼儿子,蒸鱼命小妻。

广长舌有象,突兀语难羁。欲穷人外理,先剖世间疑。

五行何因起,天地何高卑。鹄乌何白黑,日月何盈亏。

生胡然而至,死胡然而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