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尺髻,三尺刀。仇人头,在女腰。渭水深,华山高。血风腥,天冥冥,手提髑髅气峥华。

法吏执之付以理,女欲报仇,先办一死。后来又有庞娥亲,千古英雄在女子。

作者
    方登峄(1659—1725)安徽桐城人,字凫宗,号屏柘。方孝标侄。诸生。康熙间官工部主事。五十年,以戴名世《南山集》案牵连,戍黑龙江。在戍所种花赋诗。后奉诏赦归,则已死塞外。有《述本堂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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