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君何事拙谋身,竹坞溪斋养钝人。
白鹭仪形閒照水,野莺言语乱嘲春。
半生已悔婴朝绂,万境方将付客尘。
自笑经旬无宴具,对花孤坐嚥琼津。
作者
    宋庠(xiáng)(996年—1066年),初名郊,字伯庠,入仕后改名庠,更字公序。北宋文学家、宰相,工部尚书宋祁之兄。祖籍安州安陆,唐昭宗时,高祖宋绅举家迁于开封府雍丘县双塔集村(今河南商丘民权县双塔乡),遂为双塔乡人。天圣二年(1024年),宋庠状元及第,成为“连中三元”(乡试、会试、殿试均第一)之人。官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以司空、郑国公致仕。治平三年(1066年),宋庠去世,年七十一。追赠太尉兼侍中,谥号“元献”(一作元宪),英宗亲题其碑首为“忠规德范之碑”。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多秾丽之作,著有《宋元宪集》、《国语补音》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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