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郡湘城四十余,赋租无爽岁无虚。
三年自是澄清泽,一吏何能抚字书。
底事古人勤劝课,由来国计在阎闾。
南阳谁守蒲谁宰,更赖褰帏使者车。
三年自是澄清泽,一吏何能抚字书。
底事古人勤劝课,由来国计在阎闾。
南阳谁守蒲谁宰,更赖褰帏使者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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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行之(1137~1189),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