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饮美龄血,饥餐介石头。
归来报命日,恢复我神州。
归来报命日,恢复我神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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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鸿昌(1895—1934),字世五,原名吉恒立,抗日英雄,爱国将领,河南省扶沟人,祖籍陕西韩城县西原村吉家巷。1913年入冯玉祥部,从士兵递升至军长,骁勇善战。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被推举为主任委员,准备在家乡河南发动中原暴动,向国民政府发难。经党组织同意,吉鸿昌与南汉宸、宣侠父等一起拟定了暴动计划,准备将在江西的吉鸿昌旧部两个师调回河南,与河南当地的地方武装结合起来,进行暴动。11月9日,吉鸿昌在天津法租界遭军统特务暗杀受伤,遭工部局逮捕。为置吉鸿昌于死地,宋美龄不遗余力,她拿公款向租界行贿,将吉鸿昌引渡到北平军分会。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吉鸿昌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时年3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