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儿了官事,官事那可讫。
岂知公偷闲,临水照缨绂。
虽微八川雄,暴怒常至沸。
傥或似山阴,清流可共祓。
贪德实以济,行地不郁郁。
赵洛与陶丘,相比亦仿佛。
解后逢公赏,一洗伏流屈。
可爱不可唾,众议那可咈。
彼是公余波,本来非俗物。
作者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陕西西安),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