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交削浓茜,气交和水盐。魂交破幽石,空天彻捲帘。
十日九缄题,秋水扃方奁。锐毛刻云山,巧镂百戈铦。
东风鼓蚓窍,发义小言詹。勉自角妍媸,青娥突老髯。
樱桃本凡品,况乃经燎腌。高枝荫寸毛,贞名滥宫阉。
铸铜哭瘦岛,一往何李纤。摇头钝优孟,竖儿口可钳。
女态非瘦肥,茶韵出香甜。泻我倾肠波,蛲蛔如可拈。
应龙乘高云,细鬣舞盆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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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