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之深兮,谁将厉之。河之浅兮,谁将揭之。河洋洋兮,不我济之。
竭泽以渔兮,蛟龙辟之。覆巢夭胎兮,凤凰去之。夫人有知兮,予实类之。
九州博大兮,将予遂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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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右(1314年-1376年),字伯贤(一字序贤),自号邹阳子,临海章安(今属椒江区)人。生于元仁宗延祐元年,元末从陈叔夏、林景和游,又受文法于李孝光。以荐授庆元路慈溪县儒学教谕,调萧山,擢主簿。至正二十年(1360年),授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转员外郎。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曾诣阙献河清颂,不遇而归。洪武三年(1370年),召修元史。洪武六年,修日历,除翰林院编修。洪武七年,又修洪武正韵。不久,迁晋府右长史。卒于明太祖洪武九年,卒年63岁。他博通经史。著有白云稿五卷,《四库总目》又有春秋类编、秦汉文衡、元史补遗等,并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