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炯炯一癯仙,弭笔蓬莱最上颠。
光大声名揭如日,老臣议论可回天。
星辰直上亨衢称,负月平分去意坚。
愧我衰颜归未得,两旬三作送行篇。
光大声名揭如日,老臣议论可回天。
星辰直上亨衢称,负月平分去意坚。
愧我衰颜归未得,两旬三作送行篇。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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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与之(1158年-1239年或1240年1月19日),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东增城(今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南宋名臣、诗人。崔与之为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初授浔州司法参军。历任广西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秘书少监等职,廉洁奉公,练兵抗金,政声卓著。嘉定十四年(1219年),出为知成都府兼成都路安抚使,两年后升任四川制置使。任内安边积财,举贤抚士,使蜀中宁谧。嘉定十七年(1224年)辞官归乡,此后“八辞参知政事,十三辞右丞相”,除端平元年(1234年)平摧锋军变而暂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外,终不出仕。嘉熙三年(1239年),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数月后逝世,年八十二。累赠太师、南海郡公,谥号“清献”。崔与之被称为“岭南儒宗”,其所治儒学的“菊坡学派”被认为是岭南历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流派。他颇有词章造诣,开岭南宋词之始,有“粤词之始”之称。今有《崔清献公集》传世。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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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
李大著赴豫章别驾同舍饯别用二工部天上秋期近人间影清之句分韵赋诗得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