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世固轻士,弃捐湘之湄。
阳光竟四溟,敲石安所施。
铩羽集枯干,低昂互鸣悲。
朔云吐风寒,寂历穷秋时。
君子尚容与,小人守兢危。
惨凄日相视,离忧坐自滋。
樽酒聊可酌,放歌谅徒为。
惜无协律者,窈眇弦吾诗。
作者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字子厚,汉族,河东(现在山西芮城、运城一带)人,[1]世称“柳河东”“河东先生”,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为“韩柳”。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与唐代的韩愈、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和曾巩,并称为“唐宋八大家”,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有《河东先生集》,代表作《溪居》、《江雪》、《渔翁》。
简介

    译文
    太平世道当然看不起学子才人,我们自然被抛弃流放到潇湘边上。
    仿若太阳的光芒已普照四,像敲石闪出的火就毫无用处一样。
    我们像被摧残了羽毛的儿停在枯枝,高吟低唱相互应和,声声悲伤
    北方的黑吹来了阵阵寒,在这深秋季节,一片空寂荒凉。
    处境凶险,君子们更注重从容闲逸,小人们只是畏缩自保,战兢恐慌。
    悲凄时,我们天天相互探视,忧愤之情又因此而不断滋长。
    斟饮几杯,自己可以聊且忘忧,而纵情歌唱,那肯定别人决不会听赏。
    只可惜,眼下你这位调音知己不在,不能把我们的歌美妙地弹唱。

    注释
    ⑴零陵:永州的旧名。李卿:李幼清,亦即李深源,又称李睦州。元侍御:元克己。简:信札,这儿用做动词,寄赠书信。吴武陵:吴子
    ⑵理世:治世,太平世界。理,避高宗李治讳而代替“治”字。固:本来,当然。
    ⑶弃捐:弃舍,遗弃。指不加任用。湄:水边。
    ⑷竟:终, 完全。这儿是遍布的意思。溟:海。
    ⑸敲石:这儿指敲击石块以取火光。安:何,什么。施:为,用。
    ⑹铩(shā)羽:羽毛被摧残脱落。铩,伤残。集:群停聚在树上。
    ⑺朔:北方。
    ⑻寂历:犹寂寥,冷寂空旷的样子。穷秋:深秋。穷,终尽,末了。
    ⑼尚:崇尚。容与:安逸自得的样子。
    ⑽兢危:小心畏惧。兢,小心谨慎。危,畏惧忧恐。守:保全。
    ⑾离忧:忧愁怨愤。坐:因。自:自然地。
    ⑿樽(zūn):盛酒器。聊:姑且。
    ⒀谅:确实,委实。徒:白白地。为:做事。这里指唱歌。
    ⒁协律,调正音律,使之协和。
    ⒂窈眇(yăo miăo):美妙。 弦:琴弦。这儿用做动词,用琴弹奏。

译文

      此诗对朝廷权贵扼杀人才深表痛疾不平,对他们遭贬的悲惨境况深表同情,并表达了柳宗元与他们之间相互慰藉、坚贞不屈的知己友情

      首四句,为吴武陵这样横遭贬谪的人才而愤激不平。诗意是说,太平世道当然会轻视人才,把他们弃置在边荒的潇湘之边,正如敲石所击出的小小火,在阳光普照之下毫无用处一样。这是柳宗元满腔愤怒而发出的控诉和辛辣讥讽。在权贵们看来,当时世道太平,阳光普照,根本用不着革新多事,有所作为,这是权贵打击摧残才士的无耻借口。他们竭力掩盖国事的矛盾、弊端和危机,仇视改革,排斥新秀,只知一味地谄谀奉承,沉湎享乐而不以为耻,其腐朽黑暗可想而知,根本没有太平盛世可言,当然也没有阳光普照。其实是权贵们害怕杰出人才参与朝政,有所作为,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和地位,所以对那些显露出才华而又不肯屈从的人才,横加指责和挑剔,一开始就进行无情的扼杀和摧残。这四句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反语讥讽,“理”实为乱,“阳光”实为黑暗。其次是隐喻,前二句与后二句构成比喻关系,但没有使用比喻词。

      中间八句是对那些坚贞不屈而遭贬的人才的悲惨境况深表同情。诗人将他们比作一群“铩羽”的乌鸦,在寒冷的秋天中饱受寒的迫害。它们无法逃避是因为乌鸦停集在枯干上,没有遮蔽和凭靠。这里,“穷秋”象征恶劣的时局,“风寒”比喻无情的迫害,而“枯干”比喻才士们没有坚固的政治基础。因为这种情况牵涉到柳宗元自己被迫害的原因,所以这儿只好隐晦一些,用象征手法来表现。可以参看柳宗元的《感遇二首》。同时,由于这些才士能坚持君子的品德,不为所屈,遭受的打击就更为无情,处境悲惨,忧愁日深。

      最后四句,表达了宗元与这些遭贬才士饮酒赋诗,聊以自慰以及所结下的深厚知己之情。为了发泄悲愤,排遣苦闷,遭贬的才士只能以酒消愁,以诗抒怀。放声高歌,权贵们是不会听的,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欣赏理解。吴武陵北归之后,柳宗元感到少了一个知音,深表惋惜。


      据何书置先生考证,吴武陵遇赦北还为公元812年(元和七年)。理由是,据《新唐书·吴武陵传》,吴武陵北归后,淮西吴少阳欲邀之入幕,武陵不答。而据《新唐书·吴少阳传》,吴少阳卒于公元814年(元和九年)旧历九,故知吴武陵北还在此之前。据柳宗元《小石潭记》、《与杨京兆凭书》、《与李睦州论服气书》、《初秋夜坐赠吴武陵》诸诗文,公元811年(元和六年)前吴武陵尚在永州。自公元811年到814年,其间惟有812年有过赦令,故知吴武陵北还之时应为812年。那么柳宗元此诗亦当为812年吴武陵北还之后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