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家高楼对芳树,开宴曾留三日住。铜槃绛爉煖照春,金壶银漏寒催曙。

知君重义多豪游,满门宾客为我留。珊瑚不避铁如意,骅骝皆缠金络头。

尔时北上与君别,蔡州城外花如雪。梦里犹寻汝上云,醉中却忆淮西月。

丈夫富贵各有因,如君立身亦不群。行年四十未白发,生儿十八期青云。

君从秋日遥分手,我向东风一回首。山下长搴旧薜萝,楼前应长春杨柳。

作者
    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