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缥缈如仙客,只在轩前人不识。高人兴云若故知,近固追随远亦得。

鬘鬟人物偶尔成,岂有神情与香色。治然一以气类从,如磁与铁自相即。

主人玉女潭边住,楼居正直高崖处。赤栏翠竹与山平,便是孤云来去路。

朝随马迹渡头风,暮宿罨画溪上树。云耶君耶递为主,茶烟湿处飞泉怒。

雨中自有徐熙山,秋来忽遇王维句。只今长安浩浩尘,云亦随君马上去。

西山逼眼万螺青,是中应有云流寓。东华举首即重霄,垂天漠漠如飞絮。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