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君以宣城秋兔之颖,佩君以峄阳焦尾之琴。
饯君以显父清壶之酒,送君以安仁金谷之吟。
笔传洙泗之正印,琴弹单父之遗音。
酒以陶百里醇醲之化,诗以写一时离别之心。
门前车马气骎骎,黄叶飞翻秋正深。
风雨对床连夜语,江山异地欲分襟。
忆昔联名唱行殿,一日声华九垓遍。
自知无用甘林泉,君亦何为尚州县。
君今未用叹滞留,丈夫勋业要晚收。
信臣千载循吏传,密令当年褒德侯。
高才所莅无全牛,民自不冤吏早休。
倘免诛求急星火,行看寇盗尽锄耰。
作者
    黄公度(1109~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归。除秘书省正字,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十九年,差通判肇庆府,摄知南恩州。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词》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