鸾刀夜割黑龙尾,碾作端溪苍玉砥。花镔铁面一尺方,紫雾红光上书几。

银丝双缠玉腰围,翡翠青斑绣紫衣。金星鸲眼不敢现,案上墨花皆倒飞。

景炎丞相魁龙榜,抚玩不殊珠在掌。背铭刻骨四十四。

血录至今犹可想。谢公古文今所师,西台一恸神血垂。

独持老瓦出门去,冬青树边书愤词。天翻地覆神鬼怒,九庙成灰陵骨露。

庐陵忠魄上骑箕,流落端生何所寓。抱遗老人生计拙,爱把文章写忠烈。

霜毫一夜电光飞,不必矮桑重铸铁。

作者
    张宪,(?—1142)阆州人。为岳家军前军统制、同提举一行事务。高宗绍兴四年,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攻取郢州后,与徐庆、牛皋等进克随州,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复邓州。十年,从岳飞北伐,领兵夺据颍昌府、淮宁府。郾城大战后,引军攻拔临颍,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以战功官居观察使。十一年,岳飞罢兵权,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秦桧、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与岳云同时被捕。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终不伏罪,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