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菊不竞芳,鸿燕各有时。
可以人不如,大哉义曰随。
作者
    陈著(1214~1297),六月十三日戌时生,小名祥孙,字子微,小字谦之,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武康县。曾祖宏,祖伸,父德刚,兄弟二人,娶童氏。理宗宝祐四年(1256)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1260),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
简介
    【原题】:
    二十一日郡庠置炉亭劳余出且取子美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分韵赋韵不以及就成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