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濯江干,江风细吐寒。红亭一杯酒,惨无宾主欢。

天风吹子堕,倏忽送子还。游踪如电影,闪烁太无端。

子曰为官苦,予嗟行路难。各自相慰劳,言言沁肺肝。

与子如林鸟,升沉各羽翰。别子如湍水,东西异波澜。

何如一合并,白首臭春兰。萍散有时聚,云老终还山。

江头风日雨,容易彫朱颜。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