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岁杓频指,良宵箭独稠;东皇添玉历,南陌驻银钩。

蓂荚应双吐,椒花已两浮;小年灯市永,午夜漏声悠。

月令初中节,风光第几筹?蟾辉看倍皎,莺语听全流。

复拟传柑会,偏宜秉烛游;流黄连夕怨,拾翠隔旬愁。

柳弱先披拂,梅寒故逗遛;乾坤分正闰,夷夏辨春秋。

只此尊天统,因之念帝忧;耗磨何足论,伏腊岂相谋!

金钥方重辟,银缸可再篝?香尘还冉冉,歌吹几时收!

作者
    张煌言(1620年7月8日—1664年10月25日),字玄著,号苍水,浙江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失守后,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后奉鲁王,联络十三家农民军,并与郑成功配合,亲率部队连下安徽二十余城,坚持抗清斗争近二十年。康熙三年(1664年),随着永历帝、监国鲁王、郑成功等人相继死去,张煌言见大势已去,于南田的悬嶴(ào)岛(今浙江象山南)解散义军,隐居不出。是年被俘,后于杭州遇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