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尘寰,乌兔走,花谢花开能几许。十分春色,一半遣愁,那堪飘零风雨。争似此花自然,悄不待、根生下土。花既无凋春又长,好带花枝倾寿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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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浩(1106年10月4日—1194年4月27日),字直翁,号真隐。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南宋政治家、词人。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年)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宋孝宗即位时,授参知政事。隆兴元年(1163年),拜尚书右仆射。淳熙十年(1183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国公。宋光宗御极后,进太师。绍熙五年(1194年),史浩去世,年八十九,追封会稽郡王。宋宁宗时赐谥“文惠”。嘉定十四年(1221年),以子史弥远贵,追封越王,改谥“忠定”,配享孝宗庙庭。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