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有身兮母之遗。母疾之殆兮儿生何为。身死母可代兮儿甘如饴。
残吾身兮寸肌。免吾亲兮阽危。孝哉陆生兮人子之仪。
吁嗟生兮当此时。目见母兮身不为儿。儿肌断兮母不知。
母命以续兮肌复滋。嗟生之孝兮于古稀。彼鄠之对兮理固宜。
情迫于中兮拟议安施。仁有杀身而成兮身今在兹。
毁以易亲死兮又何惜,夫此而嗟生之孝兮今谁继之。
持以奉吾君兮千秋万岁其无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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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生年不详,约卒于明世宗嘉靖六年后不久。第弘治进士,授编修。正德初,(公元1506年)刘瑾柄政,清独不附,出为南兵部员外郎。瑾诛,累擢礼部员外郎。与尚书毛澄请建储宫,罢巡幸,疏凡数十上。嘉靖初,以南礼部尚书致仕。卒,谥文僖。其诗清新婉丽,天趣盎然;文章简练醇雅,自娴法律。著有东江家藏集四十二卷,松江府志三十二卷,(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