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祚惟永,神功中兴。风驱氛祲,天覆黎蒸。
三光再朗,庶绩其凝。重熙累洽,景命是膺。
作者
    刘晏(718年、715年或725年—780年),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菏泽市东明县)人。唐代著名经济改革家、理财家,信奉道家。幼年才华横溢,号称神童,名噪京师,《三字经》有“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之语。历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封彭城县开国伯。实施了一系列的财政改革措施,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中元年(780年)遭谗害,被敕自尽,年六十五。后追赠郑州刺史,加赠司徒。《全唐文》、《全唐诗》录有其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