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缝纳倾城,江河倒瓶瓮。人肩承马蹄,百里接飞鞚。

神妆金粉鲜,璜壁嵌飞栋。天家出名香,梅檀作薪用。

掖廷千许人,绯罗刺文凤。常年三月终,宫监恣献贡。

庭中百怪陈,歌呼殊万众。趋走稠人场,昏荒如昼梦。

禅寺稍空旷,置酒罗鲜供。尘埃不到唇,高议窥鸿洞。

席终陈雅戏,钩发每奇中。西日沉未魄,归鞅尚不动。

醉馀踏高阁,俯视听雷閧。万古同一裈,安问知与懜。

作者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