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也才通贯,众安无吠狗。杞菊饭家常,山泉消昼漏。

芦雁来蔽空,青眼思朋旧。历日惊晚景,天涯情更厚。

作者
    孔平仲,生于庆历四年(1044),字毅父,今峡江县罗田镇西江村人,其兄孔文仲、孔武仲。治平二年(1065)进士,初授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主簿。熙宁三年(1070)后,历任密州(今河南密县)教授、秘书省校书郎、衢州军事推官、秘书省著作郎和虔州(今赣州)骑都尉。元祐二年(1087)户部侍郎吕公著举荐升太常博士,后历任太仆丞校理、江浙提点京西南路刑狱。元祐六年四月充任秘书阁校理、朝奉大夫。绍圣元年(1086),言官参劾他元祐时附和旧党当权者,因而被削官,出知衡州(今湖南衡阳)。又有人弹劾他不推行常仓法,而被徙官韶州(今广东韶关)。又因他上书辩解,再贬为惠州(今广东惠阳)别驾,安置编管于英州(今广东英德)。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七月起用,授朝奉大夫。崇宁元年(1102)十一月任户部郎中,后改任佥部郎中,提举永兴路(今陕西长安)刑狱、帅鄜延(今陕西富县)、环庆(今延安)等路。大观元年(1107)党论再起被罢官,后主管兖州景灵宫(今山东曲阜县旧县村北),政和元年(1111)病卒,终年六十八岁。《清江三孔集》四十卷中,平仲占2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