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江夏吴郎宅,夜观吴郎舞剑起。古匣尘埃铁生绣,玉珥金环为予理。

灯前照耀只宝刀,蛟龙盘拿雷怒号。仰瞻南斗有紫气,却顾东海无波涛。

吴郎别我适南国,万里开樽动颜色。我亦将之五岳游,须尔仗剑芟虺域。

不然持此击名王,况今关塞风尘黄。酒酣自觉神益扬,左挥右霍秋月光。

吴郎蛇矛更精突,墙头角弓力十斛。平生豪侠真可怜,耳熟白眼看青天。

嗟哉此宅不足展君舞,室卑地窄难回旋。

作者
    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