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公应恐点琼葩,先遣飞廉卷恶沙。
才短谬将身许国,岁寒还是客成家。
故乡亲友驰清梦,老境文书眩碧花。
须信玉妃仪卫肃,砌蛩庭鹊静无哗。
才短谬将身许国,岁寒还是客成家。
故乡亲友驰清梦,老境文书眩碧花。
须信玉妃仪卫肃,砌蛩庭鹊静无哗。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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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