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怜无骨可封侯,漫来学省陪英游。
逸兴未忘河朔饮,羁踪已分周南留。
久负云山竟缘底,百指饥寒良坐此。
鬓毛苍苍已难拣,何时却到云山里。
休问归囊金有无,采芝酌水延朝晡。
未要学仙跨威凤,况有作诗嘲训狐。
藜杖芒鞋乐复乐,老藤悬花当罗幕。
月明须上最高峰,横竹一声秋万壑。
逸兴未忘河朔饮,羁踪已分周南留。
久负云山竟缘底,百指饥寒良坐此。
鬓毛苍苍已难拣,何时却到云山里。
休问归囊金有无,采芝酌水延朝晡。
未要学仙跨威凤,况有作诗嘲训狐。
藜杖芒鞋乐复乐,老藤悬花当罗幕。
月明须上最高峰,横竹一声秋万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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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