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翁本儒士,颇有山水缘。葛巾石壁挂,藜杖春云穿。

文章不自衒,质实全其天。深嗟流俗人,二氏习已坚。

亲死不土葬,焚尸骨已捐。野翁泣为言,五避礼所先。

焚弃固足罪,拘忌亦可怜。流俗闻此语,涕泗皆潸涟。

纯孝能锡类,人心本同然。彼哉浊世人,心迹与书悬。

高价售名誉,捷径媒宠权。谆谆教孝义,野翁真世贤。

作者
    林弼,(约公元一三六o年前后在世)一名唐臣,字元凯,龙溪人。元至正戊子年(至正八年,1348)进士,先为漳州路知事。明初以儒士修礼乐书,授吏部主事,后任登州(今山东烟台牟平)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