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之疑也,非取而并不足以为证,
非视其印不足以信。既信矣,
又何加焉,曰一以订吾友之言,
一以贻吾家之传。伤彼苟且,
祗益可怜。於虖昔贤。
非视其印不足以信。既信矣,
又何加焉,曰一以订吾友之言,
一以贻吾家之传。伤彼苟且,
祗益可怜。於虖昔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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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年),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进士、邺侯、权户部尚书。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