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谪庾岭下,年年饷焦坑。
味虽轻且嫩,越宿苦还生。
分甘尝此品,敢望建溪烹。
勾公道义重,不与炎凉并。
持节漕七闽,风采照百城。
冤苦尽昭雪,草木亦欣荣。
得新未肯尝,包封寄柴荆。
罪罟敢当此,自碾供百灵。
捧杯啜其余,云腴彻顶清。
爽气生几席,清飚起檐楹。
顿觉凡骨蜕,疑在白玉京。
整冠朝金阙,鸣佩谒东皇。
须臾还旧观,坐见百虑平。
作者
    张九成(1092—1159年6月23日),字子韶,号无垢,其先开封人,后迁海宁盐官(今浙江海宁)。南宋官员、理学家。南宋绍兴二年(1132)殿试为状元。授镇东军签判,因与上司意见不合,弃官归乡讲学。后应召为太常博士,历任宗正少卿、侍讲、权礼部侍郎兼刑部侍郎。他为官不附权贵,主张抗金,反对议和,为秦桧所忌,谪守邵州,不久又革职,复以“谤讪朝政”罪名,谪居南安军14年。秦桧死,重新起用,出知温州。因直言上疏,不纳,辞官归故里,不久病卒。后追赠太师,封崇国公,谥文忠。张九成致力经学,杂以佛学。著有《横浦集》等多种,对经学有独创见解,后形成“横浦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