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之水分三支,注为长泖,东去无已时。
泖湾之口有大橘,一树盘盘荫门楣,里邻呼为橘洲众所知

洲之上,橘之下,矮屋六七间,皆茅茨。
孝子万生,三世以来皆居之。
生衣无绫锦华,食无肉作糜。
读书谈道操履步,步以古哲自砺不肯苟。
为堂有老母白发垂,必须甘旨备二膳,家贫不常得,十年
客寄为人训其儿。
所得金,悉以为奉母资。
母病下痢,不能自洁,生即弃业归。
取中裙湔溲秽,手奉虎子,昼夜伺母,不使床席沾淋漓。
母有女赘狠,婿不识孝义惟务利,日思剥取生家赀,甚至
汤药之费亦来掊克,生即与之无吝词。
惟恐致斗伤母慈,使母不得差,以陷终天无穷悲。
卒能护持母病无恙,以终天年之寿期。
噫吁閟!橘洲之水清且漪,橘洲之实硕且饴。
饮洲之水,食洲之橘,谁无父母思?嗟哉!万生孝义今古
稀,我诗直欲追韩奇。
作者
    张宪,(?—1142)阆州人。为岳家军前军统制、同提举一行事务。高宗绍兴四年,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攻取郢州后,与徐庆、牛皋等进克随州,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复邓州。十年,从岳飞北伐,领兵夺据颍昌府、淮宁府。郾城大战后,引军攻拔临颍,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以战功官居观察使。十一年,岳飞罢兵权,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秦桧、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与岳云同时被捕。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终不伏罪,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