飒爽英姿五尺枪,

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

不爱红装爱武装。

作者
    毛泽东(1893年12月26日-1976年9月9日),字润之(原作咏芝,后改润芝),笔名子任。湖南湘潭人。诗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简介

    《七绝·为女民兵题照》是毛泽东在1961年为身边一位参加民兵训练的工作人员个人照题写的一首七言绝句。该诗通过对女民兵军事训练的勾,描绘了中国妇女前所未有的飒爽英姿,赞美了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的英雄气概,颂扬了新中国妇女崭新的时代精神貌和随时准备保卫祖国的不平凡志气。

注释

    ①这首诗最早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六三年十二出版的《毛主席诗词》。题照,为照片题字或题诗。

    ②飒爽:豪迈而矫健,形容精神抖擞。

    ③曙:天刚亮。

    ④演兵场:练兵场。

    ⑤奇志:极不平凡的志向。

    ⑥红装:妇女红艳美丽的装扮。

译文

    黎明时的阳光刚刚照到进行军事训练的场地,女民兵英俊威武的姿,勇健敏捷、神采飞扬地持着五尺枪。

    中华儿女志向不凡,不爱华丽浓艳的服饰,而爱革命的武装。

赏析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画鹰,必说到真、真鹰,复从真、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