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南重到已春回,山木缘崖绿似苔。
谷鸟鸣呼嘲独往,野人笑语记曾来。
定邀道士弹鸣鹿,谁与溪堂共酒杯。
应有新诗还寄我,与君和取当游陪。
谷鸟鸣呼嘲独往,野人笑语记曾来。
定邀道士弹鸣鹿,谁与溪堂共酒杯。
应有新诗还寄我,与君和取当游陪。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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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北宋散文家,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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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鸣鹿、饮溪堂,皆前游终南时事。